學院紀委在上級紀委和學院黨委的領導下,認真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充分發揮黨內監督作用,全面履行對黨委領導班子及成員和學院黨員干部的監督責任。
1、協助學院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根據上級紀委決策部署,結合學院實際,向院黨委提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建議。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發揮反腐敗組織協調作用,整體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各項工作。
2、維護黨的紀律。堅決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嚴肅查處違反黨紀行為。嚴明政治紀律,切實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嚴明組織紀律,克服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現象。加強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決定執行情況和上級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
3、廉政教育。扎實開展理想信念、黨風黨紀、廉潔從教和廉潔從政教育,切實提高廉政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促進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廉潔從政。通過約談、函詢、誡勉談話等形式對黨員干部作風和紀律上的問題早提醒、早糾正;對新任領導干部進行任前廉政教育。
4、加強對作風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認真落實上級部門關于作風建設監督檢查要求,嚴格執行學院關于加強作風建設“六不準、六必須”規定,加大執紀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嚴肅查處、通報違紀違規行為,確保中央八項規定不折不扣落實。
5、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正確把握和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加大紀律審查力度。暢通信訪舉報渠道,認真調查處理舉報的問題。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嚴肅查處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
6、發揮黨內監督專門機關作用。協助學院黨委組織協調黨內監督工作,加強對黨委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加強對學院各部門、各黨總支(直屬支部)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履職盡責和權力運行的監督。
7、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圍繞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進一步完善學院黨風廉政建設相關規定制度,強化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各項措施,形成符合學院實際、科學完備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
8、深化“三個轉變”,強化自身建設。履行紀委自身的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深化改革,轉變觀念,創新舉措,深入推進“三轉”工作,聚焦中心任務,強化執紀監督,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紀檢監察工作,切實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推動學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開展。